根据《武汉工程大学单列核定绩效工资和统筹待遇发放办法》,本次年终将发放退休教职工统筹待遇,并根据学校安排代扣代发退休费、大病互助金、卫生费、房租、水电费等,具体发放说明如下。
一、发放标准
1.在社保局领取退休待遇并由学校“补差”的老师,按照社保退休待遇+学校“补差”合计发放。
2.在社保局领取退休待遇且学校不用“补差”的老师,按照社保退休待遇标准发放。
3.社保局还最终未确定退休待遇的,先按学校标准计发,待社保待遇最终核定后,再进行调整。
4.2023年退休老师,根据退休月份,按比例发放退休统筹待遇。
说明:2023年11月学校已正式参保上线运行,12月起由社保局开始发放退休待遇。2023年12月起还未从社保局领取待遇的老师,后期将由社保局进行补发。学校2023年12月和2024年1月代发的退休费不能与社保退休费重复领取,本次退休统筹待遇将扣减学校代发的2023年12月、2024年1月退休费。
2023年12月前的退休待遇补差,待社保局与学校结算后再与退休老师进行结算。
二、扣减项(根据实际情况扣减各项金额)
1.2023年12月、2024年1月社保局未发放退休待遇,由学校代发退休费的,本次退休统筹待遇将扣减学校代发的2023年12月、2024年1月退休费。
2.根据校工会提供名单,代扣大病互助金180元。
3.根据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提供名单及数据,代扣2023年12月-2024年6月卫生费;代扣2023年12月房租。
4.根据后勤保障处提供名单及数据,代扣2023年5月-10月水电费。
三、实际发放金额及发放银行卡
实际发放金额=发放标准-扣减项,差额为正数的,将发放至退休老师工商银行卡。
举例说明:
姓名 | 社保核定 金额 | 补差 | 统筹待遇 应发 | 12月学校 发放(扣) | 1月学校 发放 (扣) | 水电费 (扣) | 卫生费(扣) | 房租 (扣) | 大病 互助金 (扣) | 统筹 待遇 实发 (扣) | 备注 |
甲 | 1000 | 0 | 1000 | 0 | 0 |
| 35 |
| 180 | 785 |
|
乙 | 1000 | 100 | 1100 | 600 | 0 |
| 35 |
|
| 465 |
|
丙 | 1000 | 0 | 1000 | 600 | 600 | 298.59 | 35 |
| 180 | -713.59 | 此次不发放 |
丁 | 0 | 0 | 0 | 600 | 600 |
|
|
|
| -1200 | 待社保核算后再重新计算差额 |
四、其他
如统筹待遇发放问题需要咨询,请联系相关人员
人事处:陈梦思老师 18108658852
离退处:王晓慧老师 13277998767
陈 丹老师 13429816787
人事处
2024年1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