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校各单位(部门)、全体教职工:
根据学校2024年寒假安排,为进一步加强重要时间节点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(境)的管理,请假期有出国(境)需求的登记备案人员于放假前(1月19日)做好相关手续的审批和备案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。
一、登记备案人员范围
1.校级干部(含退、离休校级干部);
2.在职和退休不满五年的处级干部;
3.纪检监察、审计工作人员;
4.计划财务处工作人员;
5.涉密人员;
6.具有高级职称、博士学位人员。
其中1、2所列范围人员在党委组织部办理相关手续;5所列范围人员在学校保密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;3、4、6所列范围人员在人事处办理相关手续。
二、办理流程
学校纪检监察和审计工作人员、计划财务处工作人员、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须线上办理手续后到人事处领取证件。
(一)线上办理手续流程
1.申请人打开武汉工程大学官网主页,使用工号和密码登录“门户”系统;
2.点击进入“服务大厅”端口,在当前页面查找或者搜索栏输入“因私出国(境)”关键词,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进入“因私出国(境)护照(通行证)办理”、“因私出国(境)证件借出申请”、“因私出国(境)审批”相应模块;
3.填报申请前,请详细阅读并严格履行因私出国(境)管理须知的要求,点击“同意并下一步”后方可发起相应线上审批流程;
4.申请人需实时关注流程办理动态和进展,对进展缓慢或无进展的,可电话联系下一流程节点办理人督促办理。
(二)线下领取证件流程
1.“因私出国(境)护照(通行证)办理”线上审批流程结束后,申请人到综合楼625办公室登记领取纸质《关于同意某同志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》;
2.“因私出国(境)证件借出申请”、“因私出国(境)审批”线上审批流程结束后,申请人到综合楼625办公室登记领取证件。
三、相关要求
1.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教职工因私出国(境)的监督和管理,及时将本通知要求转达至相关教职工。
2.学校已发布通知要求自2024年起全面推行因私出国(境)业务线上办理和审批,不再受理线下申请,请各单位从严把关,遵照执行。
3.教职工在国(境)外期间要应遵守所在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,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,严格遵守出国(境)有关管理规定,发生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学校报告。
4.寒假期间因私出国(境)的教职工应按照有关要求,在春季开学后一周内(3月1日前)到人事处办理回国(境)登记手续,将因私出国(境)证件交由人事处集中保管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学校门户服务大厅因私出国(境)申请审批流程
人事处
2024年1月16日